公平交易法修正案~部落格廣告不實擬負責
![初審通過 部落客薦證不實要賠 初審通過 部落客薦證不實要賠](http://pic.pimg.tw/seagod/1319447658-751114929.jpg)
中央社 20111024
立法院剛完成一讀
公平交易法的修正案
擬將部落格廣告不實納入
關於這部分我是沒什麼意見
網路上的發言本來就該負責任
當然在佈落格上的行為也是如此
![部落格廣告不實擬負責 明審查 部落格廣告不實擬負責 明審查](http://pic.pimg.tw/seagod/1319430376-437641950.jpg)
中央社 20111023
如果你常看佈落格
也許會驚訝現在的亂象
很多不該出現的內容全都出現
不管是醫療美容或者是健康食品
就這樣大喇喇在網路"體驗"與"分享"
不但宣傳療效誇大結果甚至圖文造假
醫療法跟食品衛生管理辨法裏白紙黑字
以上提到這些行為都是被明令被禁止的
但只要在Google上隨便搜一下關鍵字
幾秒鐘跑出來的內容絕對多到嚇死你
如果問我部落格廣告該不該被管制
我會告訴你...絕對要
![部落格廣告不實擬負責 部落格廣告不實擬負責](http://pic.pimg.tw/seagod/1319429971-3030293699.jpg)
中央社 20111023
也許你會說我不過寫一些
吃吃喝喝四處玩樂也不行嗎
我覺得如果你只是分享些心得
然後把自已的感想寫到佈落格上
那麼這次修法對你倒是沒什麼影響
至於收受廠商代言費最好還是寫清楚
畢竟商業廣告跟單純試吃試用還是不同
這次修法主要針對以是否收受報酬為基準
不過是對自已寫的東西負責有那麼難嗎?!
![seagod的慢遊人生 seagod的慢遊人生](http://pic.pimg.tw/seagod/48f1515d924ce.jpg)
有些人總以為躲在網路後面
即使越了線犯了法也不用耽心
殊不知網際網路最可怕的一件事
當你按下送出那一刻就來不及後悔
網路上言論如此當然佈落格也是這樣
所以以後發文時請先用腦袋思考一下吧
另外如果英明神武的立委諸公們可以提案
民意代表"不實"須懲罰性賠償
我想我心理會比較平衡一些些...
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第21條
如廣告薦證者不是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和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時,賠償金額最高為其接受報酬的10倍
新聞取自:
部落格廣告不實擬負責 明審查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10230151&pType0=aALL&pTypeSel=0
初審通過 部落客薦證不實要賠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110240026
收錢代言 部落客亂誇將罰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64298/IssueID/20111025
你還可以看看這兩篇:
人家都有負責呀!XD
回覆刪除部落宗旨:不好吃不推薦(追打)
版主回覆:(10/25/2011 11:57:49 PM)
是這樣嗎...
我踩到雷也會寫出來取暖一番
這些對小咪來說
回覆刪除已經都不是問題嚕!~XD
版主回覆:(10/25/2011 08:48:30 AM)
哈...很多人還是沒事就踩在紅線上發文啊
還好我都是實話實說 XD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0/25/2011 11:59:32 PM)
哈...我都在毀謗朋友(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