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死算的上是台灣"CP值"最高的犯罪了...
台視新聞 20111227
有時候我不免懷疑
酒駕盛行有一半的原因
是由於可笑的法律所導致
因為酒駕致死的刑責都不重
算的上台灣"CP值"最高的犯罪
所以不定時炸彈隨時出現在馬路上
居上位的官員委員卻依然漠視這問題
蘋果日報 20111226
這則新聞夠荒謬了吧
酒駕撞死了兩個無辜路人
還因為符合什麼鬼減刑條列
撞掛兩個人只換來十個月的徒刑
我不管法官所持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這樣的刑責...是三小
酒駕致死層出不窮
這是台灣"CP值"最高的犯罪
在其它的國家罪大惡極的行為
在台灣突然好像天經地義地起來
只要犯後的行為良好而且願意賠償
撞死幾個人拆散幾個家庭又有誰在乎
台視新聞 20111227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政策已經宣導幾萬年了
也許真的得等到有那麼一天
有個自目撞到皇親國戚黨政大員
這些人才會開始思考酒駕的問題吧
在立院豬公們修法完成前的黑暗時刻
酒駕真的是殺人滅口謀財害命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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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聊情傷 酒駕撞死母女遭判刑十月 台視新聞 20111227
http://www.ttv.com.tw/news/view/?i=10012274927501I
酒駕撞死母女路人 判刑10月 蘋果日報 20111226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11226/102768/applesearch/
認同海神的觀點!
回覆刪除同樣是一條人命,拿刀槍要關到生虱母,租台車再喝點酒給他用力撞下去,什麼深海大恨利益糾紛就此了結。買兇殺人還可能失敗被供出來,成功可能被殺手勒索,乾脆老子自己喝酒撞死對方!親力親為才是典範~~~
我是過失嘛,過失致人於死嘛,有本事證明我有犯意呀!我都從巷口爬進去要伸手拈香還不夠犯後態度良好嗎?最好還把爬行的過程拍下來,讓推事們看見懺悔的實據,不用二十年肯定又是一條好漢。
民事賠償?!你再說一遍~老子沒半毛錢,你告官強制執行吧,老子有錢肯定賠你!夠誠意啦。
如果「一世為官九世牛」這句話是真的,那麼狗官轉世成牛的定律肯定讓我們有吃不完的牛肉!!!
版主回覆:(01/09/2012 12:09:35 PM)
我真的覺得法律在對酒駕這件事上十分荒謬
兩條命十個月...真是太可笑了